关于档案转街道在线申请的通知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档案业务,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沪人社力【2015】468号)规定,上海户籍人员的人事档案应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转递至户籍所在区就业促进中心管理。
请您在成功落户上海后,可以直接通过网办,将人事档案从落户受理网点申请转出。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
登录上海人才网https://www.shrc.com.cn
第二步:
点击网页中间“公共人事服务”-“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栏目。
第三步:
点击“7.档案转街道申请(本市户籍)”,在线申请档案转至户籍所在地街道。
第四步:
请注册个人信息后登录。
第五步:
请准确输入户籍地址、上传身份证和户口本对应图片,保存并提交,然后等待审核。
第六步:
查询办理结果,审核状态显示“受理”即申请成功,显示“退回”则需要修改后重新提交再审核。
受理两周后,建议您可以去附近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查询档案接收情况。
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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