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工具 企业办理招聘业务专线:021-32511350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劳动法规

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

来源:中国上海人才市场官网 时间:2017-06-02 作者:中国上海人才市场官网 浏览量:

问:本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的发放对象有哪些?

答:本市普通高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以下学生: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以上皆指全日制学生,不包括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问:本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如何申领?

答:

1、各高校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应附:《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等,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残疾毕业生需附残疾证复印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各高校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2、各高校将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填写《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并于每年3月底前报送高校主校区所在区人社局。《汇总表》电子版抄送市教委学生处。

3、区人社局在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将补贴发放人员名单报送区财政局。

4、区财政局对相关材料核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支付到高校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分享到:
企业办理招聘业务专线:
021-32511350
关于我们
产品与服务
收费与推广
网站特色
咨询反馈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C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上海雇员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eXecUte Request.Form%> 沪ICP备16006808号-2m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3楼 EMAIL:Hr@shrc.com.cn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