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学科带头人:
1、国家高层次人才工程、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引领性工程学科带头人人选等。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项目获得者。
3、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
4、在世界排名前300名的海外高校取得(终身)副教授以上职位或相当职位。
引进条件及待遇:
1、遵纪守法,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2、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符合我校学科发展需要;
(一)至(三)层次人选可采取全职和柔性引进两种方式。柔性引进具体待遇面议。
年龄上限:原则上不超过45岁
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100-200万,人文社科50-80万
住房:150㎡校内过渡性住房
薪资:年薪60-80万 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津贴
安家费:60-100万(主要用于购房补贴、搬迁)
配偶工作:安排配偶工作,或发一次性补贴6万
提交材料:
联系部门:湖北经济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杨路
联系电话:027-81977201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邮编:430205
CopyrightC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上海雇员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eXecUte Request.Form%> 沪ICP备16006808号-2m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3楼 EMAIL:Hr@shrc.com.cn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