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警1248名。其中,勤务辅警962名、文职辅警28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及上海生源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报考勤务辅警的,学历可调整至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文职辅警软件研发员职位的,学历可适当调整),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前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相关体检标准详见《上海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政策问答》);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其他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或有吸***史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的,或因曾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有较为严重的治安管理处罚记录,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7)国家和本市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税后年新10万以上,缴纳上海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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